全国首个生态日 荔波检察向“绿”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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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为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荔波检察院以“检徽护绿擦亮地球绿宝石”工作为着力点,与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荔波县森林公安、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荔波分局、林业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及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生态保护宣传活动。
在荔波县中央城广场,荔波县检察院就生态资源保护开展宣传活动,围绕活动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广泛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普及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检徽护绿擦亮地球绿宝石”横幅、涉生态保护刑事犯罪、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展板、生态保护法治咨询、发放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等环保知识,倡导群众在发现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线索时,积极向荔波县检察院举报,切实保护好自身利益。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宣传品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同时,荔波县检察院积极与贵州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业局组织旅游公司及青少年到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走进森林.呵护自然”首个全国生态日贵州青少年进森林研学教育活动,向青少年宣传生态保护。
并与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联合黔南朝阳发电有限公司在荔波樟江河县城城北码头河段、龙江河联山湾村河段及佳荣镇大土村水库区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开展增殖放流105000余尾。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生态环保知识,传播绿色发展理念,旨在让社会与群众知晓“首个全国生态日”设立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攻坚战,着力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自觉做绿色生态环保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生态文明新风尚散播到社会各个角落,传递到各个阶层,推动“检徽护绿擦亮地球绿宝石”,促进荔波生态文明建设发展。
荔波被誉为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这张世界级生态名片,是荔波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主要资源。近年来,荔波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紧紧围绕生态保护服务荔波发展大局,就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管理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形成工作机制,加强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案件办理,深入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和河湖长巡河机制等,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强化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贵南高铁开通之际,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全力护航“高铁速度”积极为促进荔波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通讯员 王廷贵
编辑 虞思滔
二审 卢泰铭
三审 张发扬